(吉隆坡3日讯)一对母女年前一口气开设3个定期存款,以为就可零风险存息,坐等钱收,未料其中2个存款在一年后, 惨遭盗提,损失20万令吉!
母女收到银行通知,惊觉其中一个定期存款被转去未申领款项单位后,急忙赶到相关银行了解户头情况,惟定期户头内仅存剩的10万令吉,也被提醒将被转进未索取金钱单位(unclaimed money)。
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局主任吴健南说,他于近日接到一对母女投诉,指她们在某家银行开设3个定期银行户头,惟1年后,其中2个户头竟被人提空。
他说,母女事后了解到,银行人员无法确认提款人的身分,并指定期户头一旦超过7年未有提存记录,银行无需保留存款。
“我相信银行是依据诉讼时效一般为6年的基础来处理问题,惟事主只是超过1年未有提款记录。”
同时身为律师的吴健南认为,1953年时效法令的6年时限,是按当事人发现存款不见的那一刻开始,他将代表事主要求银行和国家银行作出交代,若未得到满意的答复,将会采取法律行动。
他说,电子定期存款可能会涉及第三者、骇客或户头持有人自己外泄资料,但传统定期存款是凭单据的。
“银行客户一方面担心时常转账怕被骇客盗提,现在连存钱生息太久也不安全了,难道钱收在枕头下比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