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独家报导)政府对罗厘超载重罚严惩,却忽略背后衍生的贪污问题,长远影响罗厘运输业的前景和发展。
往往在谈到罗厘超载的刑罚过重时,罗厘运输业都成了千夫所指,甚至政治人物也频频抨击:“如果你没有超载,干嘛会怕被罚?”
的确,罗厘超载应该被罚;不过,大家都没有意识到刑罚过重,衍生而出更深层问题,尤其在马来西亚根深蒂固的贪污、滥权、裙带文化。
马来西亚罗厘运输业总会署理会长黄荣庆解释,政府目前以两项法令取缔罗厘超载行为,如果超载重量没超过规定载货重量的35%,司机和业者将各罚300令吉;但如果超载重量超过规定载货重量的35%,罗厘司机不会面对处罚,反而直接被控上法庭。
“后者将在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715法令)下被控,面对的罚款介于1000令吉至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取决于法庭如何判刑。”
他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说,旗下许多会员都曾遭到罚款,且各州、各地推事对超载持有不同看法,曾经就有1名罗厘业者超载38%,比法定超载仅多了3%,就被罚款10万令吉!
黄荣庆补充,由于法令设下高昂的罚款金额,无形中造成了公务员贪污问题。
“执法官员往往会以50万令吉罚款作为恐吓,试图向违法罗厘司机或业者索贿。”
他提到,有意进入罗厘运输业的新鲜人,也因为这么高的刑罚而却步,这也导致罗厘运输业后继无人,甚至可能走向被垄断的后果。
(视频拍摄:叶原溢)
黄荣庆补充,事实上,由于规定的载货重量(BDM)非常有限,有数个领域的罗厘运输很容易超载,包括采矿业(如铁矿、铝土矿)、洋灰业(如预制混凝土产品、沙石和其他建材)、钢铁业(如钢条、轧钢条、钢坯(billet)等)及树桐和木材产品。
他以一辆运载钢条的罗厘为例,如果要完全按照载货重量规定,基本上只能运送4条钢条,但逼于运输成本和竞争情况下,业者往往会铤而走险,一般承载6至9条钢条。
“基于商场兢争,往往根据合法的载货重量来操作,是入不敷出,无法生存。”
他说,如果奉公守法的业者不肯超载,就可能无法得到订单,没办法在行业继续生存。
“同时,业界内也存在许多利益勾搭的行为。一些业者为了避免遭到取缔,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关系。他们可以避开取缔,省去被罚款的风险,从而提供更低的运费。
“没有这类裙带关系的业者,必须冒着高罚款的风险,运费可能就要涵盖风险成本,没办法提供低价的运费。这无形中就形成了垄断的局面,这是罗厘运输业一个不健康的发展。”
黄荣庆感叹,罗厘业者如今还面对许多部门重叠执法,包括陆路交通局(JPJ)、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环境和水务部、地方政府等。
“每个部门都有自己对监管法律的理解,各用各法则来执法,更不用说从一方到另一方,罚款金额的各不相同。”
他强调,马来西亚罗厘运输业总会是坚决反对超载的,但希望大家能关注和解决超载刑罚背后衍生的问题。
“超载,当然会增加罗厘收入,不过一般业者往往忽略无形的损失,比如耗油量更高、轮胎更容易磨损、罗厘使用寿命更多,及公路上安全问题等。
“同时,超载也带来破坏公路与桥梁基本设施等等问题。”
黄荣庆认为,如果真的要解决超载问题,还取决于政府决心有多大,除了要确保公平、公正执法,刑罚也不该只仅限罗厘业者,而是把托运方、罗厘司机等都纳入惩罚对象。
“目前,715法令把所有超载责任归咎于罗厘运输业者,只有业者单方面受罚。不过,最大责任还取决于货物源头,也就是托运方或厂方。
“由于他们并不会被对付,往往就会向罗厘运输业者施压,要求一趟罗厘载送更多的货物,进而导致超载的情况。”
罗厘运输业者所面临的其他挑战
1.罗厘司机严重短缺
说明:呼吁政府降低考取重型车辆驾照的费用,并设立陆路运输学院,培训重型车辆司机。
2.罗厘维修技工严重短缺
说明:如果罗厘无法及时维修和投入运作,将影响罗厘运输业的整体服务;希望政府能在全国教育蓝图中,纳入罗厘、卡车维修技工的培训。
说明:希望政府谨慎考虑B20生物柴油的实施,确保这类生物柴油残留的酸度和水分,不会影响罗厘发动机性能,否则业者将承担高昂维修成本。
4.罗厘停车问题
说明:国内住宅区、大路旁、组屋区到处停放着大型罗厘,不仅对社区的基本设施和环境造成不少破坏,也会对居民带来危险、骚扰和不便;政府应该在各城镇为业者设立专属罗厘停车场。
5.销售税 (SST)豁免
说明:政府目前仅提供销售税豁免优惠给集装箱运输业的拖车头(prime mover)和拖格挂车(trailer),希望其他罗厘业者在添购新罗厘上也能享有销售税豁免。
6.东、西马载货重量(BDM)不同
说明:由于东、西马的罗厘行业由不同机构管辖,对于罗厘的载货重量有不同规定,东马的载货重量往往低于西马,让两地业者面对不公发展,希望政府能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