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9日讯)单亲华妇承认遇路障时,拒绝配合警员调查,更做出辱骂警员、暴力袭警行为,今日被控3项辱警、袭警罪名时,当庭认罪,被判罚款1万500令吉。
被告林华珠(51岁,翻译员),来自关丹阿益布爹,今日在第2推事庭在代表律师鲁尼占陪同下,出庭面控3罪。
首控状指女被告于今年1月20日约下午6时45分,在关丹士满慕路,驾驶一辆国产迈薇轿车经过快速路检区(Snap Check)时,拒绝配合执勤警员交出身分证及驾驶执照,更做出辱骂有关警员的阻差办公举动。
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罪成者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2控状指女被告于相同时间及地点,向警方即莫哈末再兰伍长使用暴力,抓伤后者右手肩,抵触刑事法典第353条文(使用刑事武力阻止一名公务员执行其任务),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3控状指女被告于相同时间及地点,向警方即阿末喜米一巡伍长使用暴力,抓伤后者左手肩,抵触刑事法典第353条文(使用刑事武力阻止一名公务员执行其任务),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林华珠认罪后,由律师鲁尼占助求情指,女被告是名兼职翻译员,月入约1000令吉及育有一名孩子,希望能获判罚款了案。
推事东姑依琳娜随后判决女被告每项罪行,分别罚款2500令吉或坐牢4个月、4000令吉或坐牢8个月,以及4000令吉或坐牢9个月替代,总额为1万5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阿努亚鲁哈金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