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22日综合电)韩国一名35岁女子3月3日在京畿道龙仁市一个地铁车厢持刀伤人,斩伤3名乘客。她施袭原因是有人称她“大婶”(韩语:阿珠妈),她气到从袋中拿出鱼生刀斩人。她在21日的一审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15单独庭法官,周四(21日)对35岁姓金女子判处有期徒刑8年。案中查获的菜刀、鱼生刀及切肉刀等全被没收。她是在犯案当天与前一天分批购买它们。
金女3月3日下班后乘车回家,在下午5时44分左右,她在龙仁市水枝区竹田站附近一列行驶中的地铁内,与一名60多岁的妇人A发生口角。
金女在4月18日一审中被问及在哪些方面觉得冤枉时回答说,A叫她把手机音量调低,但“阿珠妈”这个称呼令她觉得很糟。她说:“我就说‘我才不是阿珠妈’,之后她(受害人)又说了些什么,所以(我)就用一把生鱼片刀(砍她)”。
我犯罪是因为“阿姨”的话冒犯了我,我故意开大手机音量,打算在吵架时袭击她。
她求情时还说,“我和阿叔打架了,他试图打我”,“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一个坏人”。
《首尔经济日报》21日称,A受袭中刀,大腿严重受伤。另外两名出手拦住疑犯的乘客也受伤送院。有人脸部被刺伤,所幸并无性命之虞。
法院指疑犯犯案是有事先计划,她称如有人与其发生争执就有武器可用,而且她作案手段残忍、毫不犹豫。另外,疑犯曾因类似罪名被判有罪,又在缓刑期间犯罪,足见她并未反省以及再犯的机会很大。
文:《首尔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