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青年夜店外被刺死”案;其中一名新加坡籍男子今日面对2项涉及毒品控状,但他皆不认罪,获准各以7000令吉及5000令吉保释金,同时每项控罪须有2名大马籍担保人,保外候审。
法庭择定将在12月13日过堂。
29岁新加坡籍被告潘轩耀(译音),今早身穿黑色上衣抵达新山推事庭,他先是前往新山第四推事庭面控,随后再前往新山第三推事审讯。
首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本月27日凌晨5时35分左右,在新山士姑来——丽都路第2.3公里处,身为司机驾驶新加坡注册车牌“SKC4035C”的轿车时,在毒品的影响下导致车祸及受伤,甚至撞向新山王宫的篱笆。
被告因此牴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a)条文,可被判监禁不少过7年或最高1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3万令吉或最高5万令吉。
次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同日傍晚6时12分左右,在新山县的肃毒组办公室内被检测到吸毒,因此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5000令吉。
被告听完通译员念出控状后,以英语表示不认罪,而其代表律师拿汀芙蕾达也引述过去的类似案例,要求降低保释金及条件。
最终,在首控状,推事诺法汀允准被告以7000令吉、两名大马籍担保人及每月须前往警局报到一次;至于次控状,推事莎丽妮则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及两名大马籍担保人,保外候审。
本月26日凌晨约3时41分,一名25岁华裔男子谢智宇,在新山区一个单位前遭数名男子使用利器刺中至少9刀,当场毙命。
命案发生2小时后,新山南警区刑事调查组警员根据线索,于26日清晨约5时30分,在新山丹绒布蒂里路一带,发现3名行迹可疑嫌犯及一辆新加坡注册的奥迪轿车。
当警方欲截查该辆轿车时,司机立即加速逃离,并在新山王宫前失控发生车祸,警方随后逮捕3名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