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民主联盟党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控罪,罪名成立,控方建议判处监禁与鞭笞!
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建议,赛沙迪的4项控状的刑罚分开执行,第一控状关于触犯刑事法典第406条文(串谋失信)罪名,建议监禁2至3年,鞭笞3至5下,罚款200万至300万令吉,若无法偿还,则以两年监禁代替。
他说,第二控状刑事法典第403条文(滥用资金)罪名建议监禁2至3年,鞭笞3至5下,罚款20万至50万令吉,若不能偿还则以1年监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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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第三及第四的洗黑钱控状,建议监禁各项控状监禁1至2年及罚款500万令吉。
他感谢被告一直以来的配合,但他认为法官应该以公共利益作为考量,从而对企图犯下类似罪行的政治人物起阻吓作用,在犯罪前会三思。
赛沙迪辩护律师在庭上要求法庭勿判处鞭刑,只是监禁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