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讯)新加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外交部长维文,起诉新加坡已故资政李光耀次子李显扬诽谤案裁决出炉,由于李显扬没有提呈应诉通知书,高庭批准尚穆根和维文申请的禁制令,谕令李显扬不准发表不实指控,并会在之后审理李显扬所须赔偿的金额。
据“联合早报”报道,高庭法官吴亦涵是在本月2日做出上述缺席裁决,并在昨日发出完整判词阐明理由,当中李显扬已于本月10日在面子书发文指出,他并不同意自己的言论构成诽谤,但随着法院发出裁决,他已删除被指构成诽谤的帖子。
当中,李显扬不准发表或传播对两名部长构成诽谤的指控,包括不实指控他们要求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给他们特别待遇,在装修黑白洋房时,不必寻求批准即违法砍伐树木。
相关新闻 >>尚穆根 维文 入禀诉李显扬诽谤尚穆根和维文是在今年8月入禀新加坡高庭,起诉李显扬诽谤。
被指于7月23日在面子书发表了构成诽谤的内容,两天后,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援引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POFMA),对李显扬发出更正指示,指他的贴文中包含三点不实之处,其中两点与穆根和维文租住莱道路黑白屋事件有关。
尚穆根和维文则在7月27日,分别在面子书发表题《李显扬的诽谤性言论》贴文,要求李显扬就诽谤性言论道歉、撤回指责,以及支付赔偿金,并指会把赔偿金捐给慈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