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0日讯)缅甸渔民于3年前谋杀1名同乡和试图谋杀另1名同乡罪成,被法官判监禁36年和鞭打12下。
怡保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华合,在38岁被告奈山登(译音)认罪后,作出上述判决,并由一名翻译员以缅甸语宣读。
根据指控,被告于2020年4月6日上午11时至11时45分期间,在峇眼拿督县峇眼巴力4区的双溪苏门河边的钓鱼平台上致死同乡敏梭(译音),触及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罪)。若罪名成立,可判处死刑或监禁最高40年,若未判处死刑,则须判处至少12下鞭刑。
第2项控状指育有一名13岁儿子的被告,在同一地点和时间,企图谋杀另1名同乡三田(译音),触及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及罚款。
此案副检察官是赛夫拉,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兰吉星。
在法庭上,兰吉星要求对他的当事人判处最低刑期,因被告的认罪已节省了时间和法庭费用,而且他的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但赛夫拉则指被告的行为是严重犯罪。
法官随后以谋杀罪判处被告32年监禁和12鞭刑,同时以谋杀未遂罪判处被告4年监禁。
刑期从被告人于2020年4月6日被捕之日起同时执行。
有关审讯是于今年7月6日开始,检方共传召2名缅旬男子传召出庭供证。
根据媒体早前的报导,一名缅甸男子据知在打斗中用刀砍伤了同乡,然后将该名受害者推入河中,随后被捕。
被告于2020年4月17日在安顺地方法院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