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莎阿南高庭驳回一名律师,起诉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育甘诽谤他的诉讼。
高庭法官郑玉福说,阿育甘在2021年的记者会上,没有提到起诉人卡马希山的名字,因此驳回其诽谤诉讼申请,并谕令后者支付2万令吉堂费。
《星报》报导,高庭在判决中提到,答辩人没有说出任何可能让听众做出任何合理推断的内容,即嫌犯就是起诉人。
高庭也获悉,卡马希山于2015年在新山地庭面对17项指控,包括刑事失信、洗黑钱及违反公司法令,而他2018年在一项公司法令相关的替代控状下认罪,被罚款3万令吉。
法庭在下判前,也考虑了另16项指控,但没有定罪记录。
郑裕福说,阿育甘通过可能性平衡举证,卡马希山承认过去犯下了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罪行,而缺乏对此类罪行的法庭定罪正式记录,并没有严重损害卡马希山的声誉。
“对一名理性的人来说,在诽谤情况下,被告的定罪记录与其在法庭认罪没有区别。
“在这两种情况下,理性的人都会认为被告有罪。”
他也通过阿育甘在记者会上的语气和脸部表情,裁定后者没有恶意损害起诉人的声誉,且记者会的录像显示,答辩人在记者会或之后的问答环节,都没有提到起诉人的名字。
根据法庭文件,法庭也认为,警察有向大众传递信息的必要与责任。
2021年4月22日,阿育甘召开记者会说,警方接获一起投报,指51岁嫌犯冒充柔佛王室律师,诈骗一家位于雪州八打灵再也的广告公司,诈骗数额18万5062令吉50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