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特赦局宣布,同意允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刑期减半,提早至2028年8月23日获释,至于罚款则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特赦局今日发文指出,如果纳吉未能缴付罚款,则会另加一年刑期取代,换言之出狱日是在2029年8月23日。
不过,特赦局罚款没有说明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的原因。
特赦局指出,特赦局是于1月29日,在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主持下召开第61次会议,当时共有5份特赦申请,其中一份就是纳吉的申请。
“在考量了意见和建议后,特赦局同意拿督斯里纳吉的刑期和罚款减半。”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今日在占美清真寺进行周五祈祷后说,相信特赦局会在今日公布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特赦的结果。
他说,有关结果是特赦局和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决定。
苏丹阿都拉是于1月29日召开任内最后一次的特赦局会议,其中一项议程相信是关于释放纳吉的事宜。
纳吉是在2022年8月23日入狱,并于同年9月2日便申请赦免。
根据2000年监狱条例第113条文,提出特赦申请不设任何条件,但却有时限规定,即申请者未获特赦或缓刑,就必须再等2年或以上才可再提出另一份申请。
这意味着,若纳吉要寻求第2次特赦申请,只能在2025年8月23日或之后提交。
联邦法院五司于2022年8月23日一致裁决,驳回纳吉,为他被判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裁决和刑罚,而提出终极上诉的案件,谕令纳吉需从即日起入狱!
现年71岁的纳吉从2009年4月3日至2018年5月担任我国第6任首相,是我国首名被判刑事罪名成立和监禁刑罚的前首相。
联邦法院维持高庭的原判,即纳吉被控7项涉及挪用上述公司资金的控罪,全部罪名成立,并判处纳吉罚款2亿1000万令吉和需服刑12年的监禁刑罚,若纳吉无法缴付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需以5年监禁刑罚取代。
曾4度入院
纳吉从2022年8月23日入狱至今,曾4次从加影监狱,被送入医院求医。
纳吉于2022年在入狱未满2周时,曾在当年9月4日,因胃部不适,而被送入吉隆坡中央医院接受检查;这是他入狱服刑的第13天,也是他首次从监狱,被押送到医院求医。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纳吉当时是因胃部不适,而被送入院接受检查,并已获得院方提供药物,没在医院过夜。
纳吉在一周后,即于2022年9月12日,因他服用控制血压的药物出现更换,令其身体对药物产生不良反应,而再次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
监狱局于当年9月21日发文告指出,狱方在9月12日把纳吉送入隆中央医院就医后,院方在9月19日,把纳吉转介到蕉赖康复医院(CRH),接受进一步治疗和观察。
蕉赖康复医院于2022年9月23日发文告,证实纳吉已获准出院,返回监狱服刑。
至于2023年,纳吉曾于3月18日因肺部感染,被送入吉隆坡中央医院接受治疗,但他已于3月21日出院,并被押送回到加影监狱养病。
他也在去年10月31日,因发烧而再次被送入吉隆坡中央医院,并确诊感染新冠肺炎,随后在医院接受隔离和治疗,最终于11月5日获准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