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知名日本拉面店制定严格条规惩戒员工,“请病假罚款100令吉”、“忙的时候去厕所罚500令吉”、“打破汤匙罚100令吉”等引起网民热议,有者更甚至回怼:“工资有5万我就干”!
企业确实需要规章制度,但应该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因为这关系到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
一名网友上传吉隆坡一家知名日式拉面餐厅的员工指南,当中列出各种奇葩苛刻条规,包括“请病假罚款100令吉”、“忙的时候去厕所罚500令吉”、“打破汤匙罚100令吉”、“请病假罚款100令吉”、“迟到5次罚款500令吉”、“客人逃单,负责员工平分”。
大部分网友认为拉面店罚款制度离谱,并调侃“工资有5万我就干”。有些网友甚至叫嚣抵制该餐厅,但也有网友认为该店拉面好吃。
根据1955年马来西亚“雇佣法令”的规定,所有全职和兼职员工均有权享有带薪病假。雇主必须为员工提供最低每12个月14至22天的有薪病假。这也就意味着,每工作1个月就至少有1天的带薪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