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证券监督委员会(SC)今日在吉隆坡地方法庭起诉3人,指控3人违反4项无牌从事资本市场活动的罪名。
根据文告,Pixelvest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陈卫兰和前董事洪仁全(皆译音)因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开展基金管理业务,分别面临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令(CMSA)第58(1)条文和367(1)条文的指控,
另外,Infinity Trustee公司前总执行长赛夫理查阿末也被控违反CMSA第58(1)条,以及CMSA第370(b)和367(1)条下的2项罪行。
“主要是因为Infinity Trustee通过2个户头,转账1亿1629万令吉资金至Pixelvest,助长Pixelvest犯罪。”
最高罚款1000万
证监会指出,上述指控在2020年12月和2022年8月,在雪兰莪八打灵再也发生。一旦罪成,他们将面临最高100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CMSA规定,任何基金管理活动需获得证监会的执照。
三人均要求对这些指控提出异议。
地庭法官准许洪仁全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而赛夫则需以10万令吉和2名担保人。
另一名地庭法官允许陈卫兰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法官也勒令她交出护照,并每月向证监会调查官员报备,直至审讯结束。
这3人在今年1月10日和11日被指控收取非法活动收益,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4(1)(b)条文遭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