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盛港20日訊)某政黨37歲的青年區團團長,被指在過去7年來,涉嫌雞奸及性侵至少6名青少年,包括未成年學生,並以裸照和視頻威脅他們當發泄工具,警方接獲6名受害者投報後,於昨日逮捕嫌犯。
警方於昨日淩晨約12時26分、上午約9時04分以及下午約1時35分,分別接獲6名來自豐盛港的受害者作出的5項投報。
警方消息指出,首名15歲受害男生,於前日晚上約10時告知父母,他於去年10月被嫌犯雞奸,後者事後還致電給他要求見面,但他因為害怕而拒絕。
據悉,受害者得知朋友也因同樣的事向警方報案,便如實告知母親,更透露還有數名朋友也是受害者,甚至還有錄影,但他們沒有報案。
第二名16歲受害男生聲稱,他於今年2月,在嫌犯的住家遭對方雞奸,他更透露是從11歲起被性侵,但由於擔心被嫌犯斥責,因此不敢告訴任何人。
前日淩晨約12時01分,第三名21歲的受害男生,以及第四名同樣21歲的受害男生在父親詢問下,坦言他們是從14歲至17歲起,就遭嫌犯雞奸、也被逼親吻及為嫌犯口交。
嫌犯事後還威脅受害者,若將醜事告訴他人,將會散播有關的照片和影片。
據了解,嫌犯是豐盛港某政黨的青年區部團長,也是某國小的家教協會主席。
警方接獲投報後,於昨日淩晨約3時01分,在嫌犯位於豐盛港的住家逮捕他,並延扣至明日協助調查。
據悉,嫌犯先前因為另一起雞奸案,於本月12日至17日被延扣協助調查,昨日因為有其他受害者投報,因此再次被捕。
警方消息指出,基於嫌犯與學生及未成年者有積極互動,不排除會有更多受害者向警方投報。
所有受害者也已被指示到豐盛港醫院接受檢查。
違反自然性行為
嫌犯周四控上庭
豐盛港警區主任阿都拉薩警監指出,警方於周二(19日)已逮捕30餘歲男嫌犯,並延扣至周四(21日),之後將獲得警方口頭保釋。
他周三傍晚發文告指出,截至目前,警方接獲5起投報,涉及6名年齡介於15歲至21歲的受害男性。
警方針對其中4起投報,並以刑事法典第377C條文(違反自然性行為)展開調查,罪成可被判至少監禁5年,或最高20年監禁和鞭笞。
“有關調查報告將在聯邦憲法第145(3)條文下,移交至柔佛州副檢察司辦公室。”
他警告,民眾不要作出任何可能幹擾警方調查工作的任何猜測。
他也呼籲知道情報或線索的民眾,可到臨近的警局報案,或致電柔佛警方熱線07-221 2999,向警方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