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簡
APP
主頁 > 國內 > 法庭

嘉馬上訴失敗 須賠郭素沁30萬

文 文 文

(布城27日訊)上訴庭今日駁回巫統大港區部主席拿督斯裏嘉馬尤諾斯,要求推翻吉隆坡高庭在2022年,判他須支付30萬令吉誹謗賠償給行動黨前原產業部長郭素沁的裁決。

這意味著,嘉馬須支付這筆賠償金。

郭素沁的代表律師拿督奈也今日發表文告指出,由拿督蘇邦蓮為首的上訴庭上司,駁回了嘉馬要求推翻誹謗郭素沁賠償裁決的上訴,並諭令須支付2萬令吉堂費予郭素沁。

另兩名法官為拿督阿茲曼阿都拉和拿督黃建強(譯音)。

“我們也要求上訴庭,諭令立即將利益關聯人持有的錢財,轉移予答辯人(郭素沁)。”


嘉馬代表律師為拉金德星。

郭素沁也是士布爹區國會議員,她的代表律師包括潘偉健(譯音)和麗貝卡馬紹爾。

上訴庭去年3月29日諭令嘉馬從當日算起的21天內,須把30萬令吉存入郭素沁的律師銀行戶頭,直到他提出的上訴審結為止。

郭素沁在2017年4月6日起訴嘉馬,指後者在同年3月8日召開記者會,提到雪州子民基金會課題時,發表對她具誹謗意味的言論,而索取100萬令吉的普通賠償、加重賠償和懲戒性賠償,以及申請禁令禁止答辯人或其代任何代理重複發表有關誹謗言論。

她在訴狀中說,這番言論刊登在印刷和電子媒體,也上傳至嘉馬的臉書專頁。她指嘉馬的言論讓人覺得她濫用州政府資金中飽私囊,以及沒有道德。

她曾於2008至2013年,擔任雪州高級行政議員。

郭素沁今午也在面子書分享新聞報道和簡短撰文感謝上帝和上訴庭法官。

高興
高興
13
驚訝
驚訝
5
憤怒
憤怒
399
悲傷
悲傷
5
關懷
關懷
1
本网站将存储和使用您的 Cookie 数据,以改善在我们网站上的体验。
同意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