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9日讯)巫裔男子今天被控2项强奸及非礼19岁女儿罪名时俯首认罪,案定4月17日判刑!
来自华都牙也的38岁被告莫哈末尤斯里,今早被带往怡保地庭面控两项控罪时,在聆听通译员念出罪状后,俯首认罪,案件将于4月17日下判,被告需还押羁留。
此案法官为庭诺丽达,主控官为古拉布艾妮副检察司,而被告则无代表律师。
根据首控状,被告于今年2月初,在华都牙也一甘榜住家单位,强姦19岁的女受害者;而以被告和受害者的关系,这是在法律、伊斯兰刑法和世俗下都不被允许与对方结婚的,触犯刑事法典第376(3)(强奸)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8至30年的监禁,同时被鞭笞不少于10下。
至于次控状,被告涉嫌于今年3月20日早上8时30分,在相同地点,强行非礼一名女子私处,触犯刑事法典第354(非礼)条文;罪成者,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另外,在被告服刑完毕后,可于刑事法典第295(1A)条文下,受到警方1至3年的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