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8日讯)为以色列男子提供枪械,本地夫妻今日在巴生地庭面控!
被告为一对巫裔夫妻,男被告为阿都阿金(43岁)和女被告则是莎丽法法拉哈(41岁),两人今早在巴生地庭面控时,都对控状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涉嫌在3月29日,在吉隆坡安邦路的一家酒店,为一名以色列男子提供了6支手枪,夫妻二人随后在瓜拉雪兰莪的斋戒月市集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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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做法抵触了1971年军火法令第9条文。
另外,女被告也被控在3月29日晚上8时,在其位于瓜拉雪兰莪甘榜武吉柏林宾(Kampung Bukit
Belimbing)的一住家内,非法持有枪械,因而抵触了1971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不超过14年及鞭笞不少于6次的刑罚。
上述案件的主控官为莫哈末法库拉兹,案件择定在6月11日续审,被告今早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面控,两人也因为抵触了军火法令,而不获准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