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主张,纳吉在被控25项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滥权和洗黑钱控罪一案中,面对错误和控罪重叠的控状内容,辩方将在控方完成举证工作后,在控方结案的陈词阶段挑起此事。
他说,控方在此案拟定的控状内容有误,因为根据纳吉被控的一些单一控状内容,出现控罪重叠和重复的问题,即一项控状列明多项控罪的问题。
纳吉被控涉及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4项滥权和21项洗黑钱控罪案件,今日在高庭续审,沙菲宜在辩方盘问第49名控方证人诺艾达时,挑起上述事宜。
今日续审
沙菲宜也向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预告”,说明控方未来宣告完成举证工作后,辩方将在高庭接着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时,说明此案的所有控状内容都是有错的。
法官接着说明,辩方可在届时援引法律为此事陈词。
较早时,辩方律师旺阿兹万是针对纳吉在此案被控的首项滥权控状内容,盘问诺艾达。
上述控状内容是关于纳吉于2009年4月1日,以时任财政部长的身分,在内阁会议提呈一份有关登嘉楼投资机构(TIA,1MDB前身)的财政部报告。
这场内阁会议是在纳吉于当年4月3日,宣誓成为我国第6任首相的前2天举行,由时任首相敦阿都拉主持会议。
控状指纳吉在该内阁会议中,提呈财政部的报告,获内阁同意中央政府为TIA从本地及外国金融市场借贷最多50亿令吉提供政府担保。
此外,诺艾达证实,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曾受委担任登嘉楼投资机构的顾问。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