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獨家報導)“我不是賭徒、沒負債、沒殺妻的理由!”
早前因涉嫌嗜賭而欠債累累,被指覬覦妻子巨額公積金而於2021年殺妻的華裔男子,今日出庭自辯時稱自己不是賭徒,沒有因賭博而借貸和負債,也沒有殺害妻子的理由。

50歲的被告蔡錦豪(譯音)被控於2021年5月9日淩晨2時30分至早上9時30分期間,在文良港一公寓單位主臥室內,謀殺當年46歲的妻子劉碧虹(譯音),抵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於2月8日宣判被告殺妻表罪成立,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第180(3)條文,諭令被告自辯。
蔡錦豪今日以在證人欄內宣誓供證方式自辯,在其代表律師拿督吉丹蘭引導和華裔通譯員翻譯下,證實其國語書面證詞內容。
他供稱,自己不是賭徒,沒經常賭博,隻是每當農曆新年時,一家人會玩牌和賭博,這也是華人在農曆新年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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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亡妻在農曆新年期間也一起玩牌和賭博,他沒有涉及其他賭博活動。
“在特別日子,例如生日和周年紀念,我有買萬字,投注金額不超過10令吉,花的錢很少,沒令我蒙受財務負擔。
“我沒因賭博欠下‘大耳窿’的債務或是其他債款,不曾因為賭博而典當財產或首飾。”
他供稱,雖然他擁有雲頂娛樂場會員卡,但不意味擁有這張卡的人就是賭徒,這張在大約15年申請獲得的會員卡有幾個用途。
“這卡可累積分數,以積分在雲頂兌換房宿和免費餐點,沒有雲頂會員卡的人也可賭博。”
控方此前為本案舉證時,曾把上述會員卡呈堂,通過一份文件證明被告在案發前3天,曾經進入雲頂賭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