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獨家報導)被控殺妻表罪成立的蔡錦豪(譯音)承認,他確實曾在妻子離世前3天,即於2021年5月6日進入雲頂賭場,但供稱自己當時沒有賭博。
他在自辯時供稱,自己當天是有公務在身,即他服務的公司在雲頂有工程,而他在休息時間通過出示雲頂會員卡進入賭場,休息時間都在閑逛。

相關新聞:獨家-殺妻案開審| 華男自辯非賭徒 “我沒理由殺妻”
他說,自己在妻子離世當天,即於5月9日在淩晨5時起床,他每天都是習慣早起床。
“我起身後,看到妻子仍在睡覺,我之後離開主人房和關上門,並在進入廁所所後關門,我在廁所所內洗衣服,清洗我、妻子和兒子的衣服;我之後洗澡和換衣,並打開廁所門,發現掛在牆上的鍾顯示的時間是早上6時15分。”
他續說,當時主人房的房門仍是被關閉,而他之後直接出門到菜市場。
“我從淩晨5時至早上6時15分都在廁所,不知道妻子當時在做什麼,我在大約6時15分,出門去靠近家裏的菜市場,購買家用必需品。”
他供稱回到家後,發現主人房的門仍被關上,他開始清洗購買回家的蝦、墨魚和蔬菜,之後把衣服放入洗衣機清洗。
“隨後,我開始為孩子準備早餐,掃地和抹地,之後洗廁所,最終曬衣服後,在客廳休息,並看電視。”
被告:我很愛她
“我告訴警方,我對妻子去世一事很傷心,因為我很愛她。”
被控殺妻表罪成立的蔡錦豪(譯音)供稱,他於2021年5月9日早上9時,進入睡房嚐試叫醒妻子,但發現她沒有反應,猶如已經暈倒,令他感到擔憂,隨後跑到孩子的房間叫醒他們,要求他們幫忙叫醒妻子。
“當時,我撥打‘999’,尋求立即得到醫療協助,我的電話隨後被轉給急救人員接聽,他們教導我進行心肺複蘇(CPR)。
“我按照他們的指示,和孩子把妻子帶下床,並一直做CPR;大約半小時後,急救人員抵達,把妻子送入醫院。”
他說,和孩子在抵達醫院後,被告知妻子已逝世,而警方在妻子離世後的2天,上門搜查其住所,並逮捕他,他從一開始就給予警方全面配合,沒嚐試潛逃,並回答所有警方的提問。
“我告訴警方,我對妻子去世一事很傷心,因為我很愛她。”
他披露,他和妻子是於1999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兒子,亡妻生前是在一家公司任職會計文員,而3名兒子在2021年的年齡分別是17、16和14歲。
“無論什麼情況,我都不曾毆打妻子和致傷妻子。”
他說,他、亡妻和孩子各擁有他們的住所鑰匙,他不知她有否複製家鑰匙,但他在妻子離世後,沒看到她持有的家鑰匙,警方也沒找到或充公妻子的家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