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9日综合电)泰国一名男子,周二在靠近曼谷的北榄府Kheha地铁站涉嫌企图强奸和抢劫一名泰国女子,涉案男子已遭警方逮捕。
30岁的女受害人周二早上10时在北榄府警察局报案,指她险遭男子性侵。该名女受害人在帝国世界百货公司(Imperial World Samrong shopping mall) 的化妆美容店当美容顾问。事发当天(周二,7日),她刚好要去上班。
事发时, 女子在搭手扶梯,突然他察觉到有一名男子苏塔(27岁)居然在手扶梯的尾端自慰。苏塔看见女受害人后, 尝试靠近她, 然后苏塔把女子推倒在地上, 企图强吻她的脸颊,并扒去她的衣服,企图强奸她。
受害人反抗,苏塔勃然大怒,多次殴打她的脸。
一名乘客发现后查看情况并阻止,苏塔惊觉行迹败露, 马上逃离现场。闭路电视画面拍到苏塔抢夺女受害人的手提包包,然后赶紧逃跑, 骑摩哆逃之夭夭。
警方接获女受害人投报后展开搜捕行动, 并在周二下午4时成功把苏塔绳之以法。不过,苏塔否认自己犯下的罪行,并指她没有强奸受害者。
在警方出示闭路电视画面作为证据后, 苏塔终于招供他在干案前曾服食K他命(氯胺酮)粉末。 苏塔表示,他是在曼谷斯里那卡林德拉路的夜市购买K他命粉末,售价100泰铢(约12.8令吉)1包。
该K他命粉末混有多种毒品和药物,包括甲基安非他命、海洛因和安眠药等。
苏塔说,由于受到毒品影响,他无法回忆自己的干案经过。
警方表示,苏塔违反的3条刑法如下:
刑法第278条:以威胁或者暴力行为对年满15岁的人进行性侵害。处罚为最高10年监禁、最高20万泰铢(约2万5700令吉)罚款,或两者并罚。
刑法第295条:殴打他人直至造成身心伤害。处罚为最高两年监禁、最高4万泰铢罚款(约5141令吉),或两者并罚。
刑法第335条:盗窃罪。处罚为1至5 年监禁和2万至10万泰铢(约2570至1万2851令吉)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