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網紅的追蹤者人數越高,賭博業配的收費就越高;警方透露,單單是在一個社媒平台上宣傳,網紅代言或或業配賭博活動的“薪水”,最高可達8000令吉!
武吉阿曼刑事罪案調查局總監拿督斯裏蘇海利指出,被捕的27名網紅,他們協助網絡賭博集團宣傳賭博活動的費用,每月從最低1500至8000令吉,而這個價格隻是網紅單單在一個社媒平台上宣傳。
他今早召開記者會說,根據警方調查發現,網紅在多個社媒平台宣傳賭博活動,包括面子書、社媒X、TikTok、Instagram等,若網紅隻是在一個平台上宣傳,那麼他們每月可獲得最高8000令吉的費用。
(拍攝:彭凱欣)
他舉例,網紅若在兩個以上的社媒平台宣傳,那麼費用就翻倍來計算。
他說,根據調查,該27名網紅,每人至少在2個社媒平台上宣傳網絡賭博活動,並且已活躍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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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所得到的費用,是根據他們的追蹤者人數,人數越多,那網賭集團給的價碼就越高。”
“這27名網紅,不是替一個網絡賭博集團代言和宣傳,他們是分別被不同的集團所聘請代言。”
蘇海利說,這些網絡一般在直播帶貨時,期間穿插宣傳及業配網賭活動,邀約民眾參與賭博。
早前報導,警方揭露網絡賭博集團殺入網紅圈,不惜豪擲千金聘請高知名度的俊男美女網紅做代言人,大肆宣傳賭博活動,最終警方連跨7州,共逮捕27名本地網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