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3日訊)一名印度籍公民承認4年前在老人院殺害其同鄉的罪名,被判處監禁38年和鞭笞15下。
法官拿督諾莎麗達指出,她考慮了控辯雙方的陳詞、2023年廢除強製死刑法令和經修改的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的應用後,做出上述判決,並諭令監禁刑罰從被捕日,即2020年9月10日算起。
自去年,法官在原本死刑是唯一刑罰的謀殺或販毒案中,獲賦予酌情權。被判謀殺罪成的犯人可被判處監禁30至40年,50歲以下的男性還將受到12至24下的鞭笞刑罰。
“自由今日大馬”報導,諾莎麗達說,一名翻譯淡米爾語的通譯員向32歲的被告阿拉基桑宣讀了謀殺控狀,盡管有法庭指定的代表律師,被告還是決定認罪。
她在最近發布的15頁判詞中說,在記錄認罪前,她已確定被告是在沒有限定條件,及了解認罪的性質與後果下認罪,且被告了解及承認控方提出的案情和證物。
“法庭已履行了刑事程序法典第173條文的要求。”
但被告認為判決過重,對此提出上訴。
被告被控於2020年9月9日,在八打靈再也一所老人院謀殺了蘇甘。
根據案情,被告進入客廳,用錘子多次敲擊熟睡中的受害者頭部。一名目擊者見到被告幹案後,離開客廳,老人院業主隨即報警,警方在幾分鍾後趕到現場逮捕被告。
被告的代表律師維克尼斯瓦蘭說,其當事人認罪,節省了法庭和控方的時間和費用,並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向法庭和大馬政府道歉。
此案主控官洛曼副檢察司則以被告罪行的殘酷性,及被告缺乏悔意為由,要求法庭判處適當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