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印裔女网红“爱莎”遭网络暴力自杀离世引起社关注;律师和犯罪学家认为,迫切需要针对网络霸凌制定全面法律框架,以保护网络用户,特别是年轻人和弱势群体。
他们指出,现有法律不足以解决网络霸凌问题。
前法官兼人权委员会前委员拿督马永贵对《星报》说,随着社媒的不断发展,现在是时候制定一项具体法律,管理和规范网络空间的使用。
他指出,现有的网络犯罪法律条款,包括刑事法典,已经过时。
“在局势失控之前,有必要制定针对网络犯罪的具体法律。新法律应仔细起草,其中包括与网络犯罪相关的具体定义和更具威慑力的处罚。”
大马理科大学犯罪学家拿督P.桑德拉穆迪说,现在是政府认真对待此事的时候了,因为网络霸凌与身体暴力的伤害一样严重。
他说,本身就遭受过网络霸凌,几个月前他因向媒体发表评论而遭到一名社交媒体用户的网络霸凌。他已向警方报案,并向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投报。
他说,现有法律下,网络霸凌受害者需到多个机构投报。
“为什么受害者需要这么奔波劳碌?直到今天,我还不知道调查的结果。”
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指出,他支持任何惩罚网络霸凌的立法,因为太多人成为受害者。
“我处理过数百起这类案件,尤其‘大耳窿’在社媒霸凌受害者的案件。”
他说,阿窿在网上发布受害者的照片和个人资料,诽谤受害者、其家人和朋友,使受害者遭受极大的精神困扰。
“有些受害者无法忍受大耳窿的骚扰而企图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