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19岁快餐店员工因在组屋升降机内非礼12岁的邻居女童,而今日在法庭认罪后,被判处半年内要完成120个小时社区服务。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6月10日下午4时38分,在十五碑郊外岭一组屋升降机内,出于性目的,从头发到背部触摸受害者的身体部位。
被告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刑。
根据案情,案发当天,受害者与被告10岁的妹妹一起在升降机内,而被告就触摸了受害者。两人随后走出升降机后,向她们的母亲揭发了该事情。
在这之前,社会福利局的社区发展官员诺卡里达阅读被告的社会报告时说,从涉案青少年及其父母访谈结果而言,生活环境、同龄人交往等多种因素,促使他在不考虑影响和后果做出违法事情。
他说,应对这青少年实施为期6个月的120小时社区服务令,因这可改变他的心态,让他成为一个更成熟的人,在做任何违法行为前先三思而后行。
“考虑到被告是一个被动的人,不善于适应环境,经常做白日梦,这种惩罚对于被告来说是适当的,让他回归社会。”
法官为塔斯宁阿布峇卡;主控官为莫哈末依克旺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