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8日讯)“真是不听话、不知死!”。
曾因醉驾被警方逮捕提控,并被罚款逾万令吉的海鲜餐厅华裔主管,早前再因醉酒驾驶撞伤交警,他今日再度被控时,年迈的父母面对儿子屡劝不听,不禁在法庭上伤心痛斥儿子“不听话、不知死”。
“交警遭醉驾司机撞伤”案;34岁的被告黄威龙,在醉酒驾驶导致他人受伤罪名下被提控,唯他不认罪,获准以9000令吉保外及吊销驾驶执照,直至案件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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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威龙是于今日上午,由交警的押至新山推事庭面控。
他被控于上周日(14日)上午约7时05分,开着银色宝腾威拉轿车,在新山沿海大道朝百万镇方向第3.6公里处,撞伤警员莫哈末拉苏伍长。
当时他被发现体内酒精含量为121毫克/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1毫克/100毫升,超过设定限值的50毫克/100毫升。
其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4 (1A)(b)条文,即醉酒驾驶导致他人受伤,并可在相同法令(2020年修订)条文下被定罪。罪成可面对不少于7年及不超过10年监禁,及不少于3万令吉及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
此外,被告也将面对驾驶执照被吊销、取消持有或获得驾驶执照资格时间不少于7年(从被判日算起),以及取消暂准驾照(Lesen Memandu Percubaan)(如有)。
在法庭通译员以华语念出相关控状后,被告表示不认罪。
主控官薇琪妮丝娃丽建议法庭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释,并附加在审讯期间吊销执照,以及每个月须到警局报到一次的条件。
被告求情指出,自己有父母,一人负担家中经济,希望降低保释金额。
推事诺法汀最终允准被告以9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期间也须吊销驾驶执照,直到案件审讯结束,并且每个月必须到避兰东警局报到一次。
此案件将于8月25日过堂,以供提交文件及让被告聘请代表律师。
母亲伤心痛斥儿子不听话
“我们已经劝他很多次,喝酒就召车,不要开车,但他就是不听。”
被告的父母周四上午也现身法庭,并旁听儿子被提控,期间被告母亲与被告栏内的儿子对话,她伤心痛斥儿子不听话,父亲则在一旁斥责儿子不怕死。
两老坐在旁听席上,黄威龙也不断回头望向父母,脸上透露出无助神情。
黄威龙的父亲黄先生(78岁)在提控结束后被媒体询问告知,被告是长子,下有一名妹妹。
他说,他已经屡次劝阻儿子不要酒后开车,但儿子就是不听。
他指出,儿子在一家海鲜酒家工作,平日工作都晚上11时才回家,事发当天凌晨都还不见儿子回家,早上才获知儿子出事。
被告非首次醉驾
被告非首次醉驾,近年也曾经因为醉驾被罚。
黄先生指出,几年前,儿子也曾因醉驾被警方拦截,被提控及罚款逾万令吉。
被告黄威龙于本月14日早上约7时05分,驾车在沿海大道朝百万镇方向3.6公里处撞伤一名交警。
受伤警员是因为事发前有一辆轿车在现场失控翻覆,前往维持交通秩序,突然被一辆银色宝腾威拉轿车撞上,导致警员身体多处严重受伤,包括左侧髋骨骨折,脸部和下巴受伤和右手,肇祸司机的左手也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