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訊)趙明福民主促進會今日就警方暴力對待“正義之行”參與者一事,向獨立警察行為不檢委員會(IPCC)提交投訴信。
該會也向內政部提呈索償信,要求政府賠償2606令吉的損失費,包括參與者廖品淳被扯斷的項鏈2600令吉及3張標語牌6令吉。
趙明福民主促進會主席黃業華、副主席鄭至健、“正義之行”參與者廖品淳和黃玟皓及律師饒兆穎,是今早10時抵達布城內政部總部,提交投訴信和索償信。

黃業華先在內政部總部大門前,將索償信交給內政部代表,隨後一行人進入內政部向IPCC投訴,整個過程為期約1小時。
黃業華在會晤官員後召開記者會說,他們此次是針對廖品淳、黃玟皓和趙明福胞妹趙麗蘭遭警方暴力對待提出投訴,並提交了錄像等證據,而IPCC稱會在研究資料後決定是否開檔調查。
“在國會路前的暴力是非常明顯的,我們有所有證據,警察不應該暴力阻止人民的集會自由,因此IPCC理應徹查此事,否則會失信於民。”
他也說,趙麗蘭是因為工作走不開,所以今天沒有前來投訴,但其訴詞有包含在投訴信內。
另外,詢及索償信為何沒包括傷者的醫療費,黃業華說,這是因為傷者的傷勢不太嚴重,經討論後不予追究,隻希望政府賠償上述損失。
趙明福民主促進會日前舉辦為期3天的“正義之行”,並於周一(15日)抵達國會大廈,遊行隊伍之後一度試圖闖入國會大廈,一行人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
黃業華在會晤官員後召開記者會說,他們此次是針對廖品淳、黃玟皓和趙明福胞妹趙麗蘭遭警方暴力對待提出投訴,而IPCC也初步接納這些投訴,並會在研究資料後決定是否開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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