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男子涉嫌在3年前提交虚假文件,今日被大马反贪会控上法庭,惟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
37岁被告莫哈末西扎菲,被控于2021年8月至同年11月期间,在新山皇家山路(Jalan Bukit Timbalan),柔佛伊斯兰机构(PIJ Holdings)大楼的Jismil Plantation有限公司办公室,提交虚假文件。
涉及的文件伪造包括,支付股息分红建议的虚假文件,派息率达82.06%,涉及金额为381万8227令吉。
而董事津贴支付和奖励金支付相关文件,皆是在2021年5月31日,交给被告及会计人员。
被告在收到文件后,同年8月至12月伪造文件。
被告的行为牴触刑事法典471条文(伪造假文件),并可在第465条文下判刑,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为来自大马反贪会的诺扎希达,她建议法官将保释金设为5万令吉、一名担保人及附加条件,包括每月前往反贪会报到,及上交护照。
被告代表律师R.苏巴斯则求情,被告全程配合调查,要求降低保释金。
地庭法官西蒂诺莱达最终裁定,允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需遵守上述附加条件,
此案将于9月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