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人权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希沙慕丁有信心,凭藉他过去担任上诉庭法官的经验,能够胜任人权委员会主席一职。
“在担任法官期间聆审了许多与人权问题有关的案件,这让我对人权问题有更好和更深的理解。”
莫哈末希山慕丁在法官生涯中,曾聆审了涉及基本自由权益案,包括生存权及言论和宗教自由。
他告诉“自由今日大马”,随着人权问题快速发展和出现新趋势,人权委员会需要扩充人手和办事处,处理这些问题。
他说,整体而言,人权委员会的调查和建议符合联邦宪法和国际人权标准,该会旨在确保充分处理侵犯人权行为,并符合国际标准和义务。
他也指出,人权委员会希望政府在解决强迫失踪和类似侵犯人权行为方面,实施其建议。
莫哈末希山慕丁是从1973年出任吉隆坡推事,之后陆续担任过地庭院长、雪州法律顾问和最高法院首席主簿官。
他于1992年受委司法专员,2年后出任高庭法官,并于2009年提升为上诉庭法官,直至2015年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