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前董事丹斯里依斯米依斯迈告诉高庭,该公司董事会是由一群专业人士所组成,并非前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能随意颐指气使的人。
现年59岁的依斯米依斯迈在今日的审讯中,同意纳吉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主张,即该公司前总执行长聂法依扎是一名家庭背景良好的注册会计师。
他是以被纳吉列为此案第三方之一人士的身分,继续出庭为SRC公司起诉纳吉,犯下渎职、失信和违反受托责任等过失,并因此向纳吉索偿至少11亿8000万美元的民事诉讼案供证。
他也同意沙菲宜的主张,即纳吉不认识任何董事会成员,也没有雇佣“傀儡”进入董事会,即便根据该公司的备忘录和条例第117项,纳吉拥有任命任何人为董事的唯一权力。
沙菲宜:“如果纳吉希望董事会成为其傀儡,那他就不会选择有主见且高资历的成员,这是一个公平的说法吗?”
依斯米依斯迈:“是的,这是一个公平的说法。”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法鲁兹将于下9月17日续审此案,届时纳吉将出庭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