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13日讯)“他强奸了我的女儿,我要杀了他!”
一名印尼外劳因对其同样来自印尼的邻居强奸了自己的女儿感到愤怒,一怒之杀死了邻居,他今日被控上斗湖推事庭。
被告约翰尼斯卡蓬(31岁)被控于2024年8月31日晚上7时30分,至9月1日中午12时左右,在斗湖一住宅单位杀害同乡马丁西里(33岁),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若没有被判死刑,则将被处以最少30年,最多40年的监禁刑罚和鞭笞12下。
被告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向推事丹史迪文点头表示明白控状内容。
但由于谋杀案属高庭的审理权限,因此推事庭没有记录被告认罪与否。
被告被警察押离法庭时,更当众喊话“他(邻居死者)强奸了我的女儿,我要杀了他!”。
此案主控官为诺英丹助理警监;此案择定10月1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