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日讯)“汝来6车连环撞酿1死”案,肇祸罗厘司机今早在芙蓉地庭及推事庭面对两项指控,他皆否认有罪,法庭分别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及25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被告吉哈阿尔巴沙(30岁)今日先于地庭面控,控状指他于今年9月27日下午4时15分,在汝来Persiaran Negeri路,被发现吸食冰毒后驾驶罗厘上路酿意外,导致一名31岁女子当场死亡。
被告的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安全法(2020年修正)44(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面对不少于10年及不超过15年监禁,或罚款不少于5万令吉及不超过10万令吉,驾驶执照将被吊销不少于10年。
被告今日在庭上通过代表律师巴迪班否认有罪,并指被告的妻子目前怀孕7个月,尚有2名年幼孩子需抚养,向法官苏莱曼求情。
主控官诺莎菲娜副检察司则基于案件涉及6辆轿车及人命伤亡,事态严重,不建议法官给予保释。法官随后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案件定于11月25日过堂。
另外,被告也在推事庭面对指控,控状指他于上述日期晚上11时55分,在汝来警局被发现体内含有冰毒成分,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
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被告在庭上也否认有罪,推事努鲁莎琪娜允许被告以2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案件同样定于11月25日过堂。
这起连环车祸于9月27日在汝来英迪学院大学路发生,肇事罗厘当时猛撞停在红绿灯处的5辆交通工具,造成一名巫裔妇女当场死亡,及6人包括2名孩子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