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馬來西亞拿督理事會觀察到至少有4種濫用勳銜行為。
馬來西亞拿督理事會主席拿督阿瓦蘭指出,其一,一些人實際上並沒有真正獲得勳銜,卻在各種事務中自稱和使用這些勳銜,且一些還使用了好幾年,並沒有被人揭發。
他說,另一種則是集團展開的騙局,以獲取假勳銜。
“有一些甚至會修改他人受封的照片。”
他還披露,這些集團甚至創立了自己的假網站,作為受封者的查詢。
阿瓦蘭提到,第三種則是通過非王室獲取的勳銜。
他補充,第四種則是在國外獲得的勳銜,唯大馬政府並不承認和允許這些勳銜的使用,這也抵觸了787法令第12條文,罪成者可面臨最高3年監禁刑罰。
他說,大多數詐騙和濫用勳銜的個案,是通過出版物、官方文件和最常見的商務名片,被揭發的。
“因此,我們提議製定一個程序或指南,規定受封者在名片上使用勳銜時,都必須在名字後方加上受封來源,如聯邦直轄區則寫上Pers、彭亨則寫上Phg,以方便他人調查和辨識勳銜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