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的代表律师拿督弗洛兹主张,其当事人面对的洗黑钱和逃税指控应予以撤销,因为这些指控并不合法,也侵犯了其当事人在联邦宪法第5条款下所享有的权利。
他辩称,罗丝玛面对的17项指控中,有5项应予以驳回,因为根本不存在因未申报所得税而产生的非法活动收益。
“这本身绝不可能构成‘上游犯罪’。我们强调,仅未能提交报税表或课税通知书,不应视为从非法活动中产生收益。
“一般而言,未申报所得税本身不可能产生非法活动收益。”
弗洛兹今日针对撤销控状申请进行陈词时,这么说。
他提到,未能提交报税表是一种疏忽,不是一种交易。若是这样的话,那成千上万没有提交报税表的国人都将犯下洗钱罪名,即便他们合法赚取收入。
他强调,针对其当事人的指控,是对法庭程序的滥用,使后者的生活质量下降,这是宪法第5(1)条款所保护的权利之一。
他认为,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85条文赋权财政部长将上游犯罪纳入该法第二附表的权力是越权的,并主张1967年所得税法令有关解决未能提交报税表的第112条文,纳入第二附表是违宪的。
不过,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反驳说,反洗黑钱法第85条文符合宪法,因为从技术上而言,没有报税的人可享有非法活动的收益。
他将于11月12日进行陈词。
罗丝玛于2020年10月4日被控上庭,面对12项涉及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控状,以及5项未向税收局申报其收入的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