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大龄”男友交往8个月后露出“真面目”,华裔女子只是叫他调闹钟,竟换一身毒打!
事发时,比女友年长20岁的男友,疑不满被前者提醒记得调闹钟,竟发酒疯爆打女友至头破血流,期间还掐颈并使用刀器割女友颈,更扬言“你信不信我敢杀了你”!
面对已失去理智的男友,满身是血的事主刘小姐(26岁)惊恐万分,即使多次求饶也没用,所幸她找准机会开门逃出,最终被女邻居藏进屋内救下。
刘小姐今天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指出,她和46岁的男友是在8个月前,因工作关系认识。
她说,对方是供应商,自己则是公司职员,在交往前一直相安无事,她看不出男友有暴力倾向。
“如果我知道对方会暴力对待我,我一定逃跑,但一切都发生得太突然。”
刘小姐指出,就在本月5日凌晨12时45分,她与男友吃完火锅回家,由于男友喝了很多酒,处于半醉状态。
她哽咽道,由于隔天两人要去水上乐园玩,因此她便提醒男友调闹钟,没想到对方抱怨她很烦后,突然失去理智,损坏她眼镜,再拽着头发,便往她左眼打去。
“我当时眼睛看不到,瞬间又耳鸣,没想到他直接双脚坐在我的肚子上,用手一直打我,还拽着我的头不停往地上敲,我无力反抗。”
刘女士说,她当时只想逃,未料男友又拿一把台灯往她头上猛力敲出“一个洞”,导致她头破血流,衣服被血沾溼。
她指出,对方又拿椅子丢她,随后再抓着头往地上和沙发撞,并用双手掐她的颈,并继续对其拳打脚踢。
“我过后往门的方向走,他就去厨房拿刀并架着我往我后颈割一刀,期间又在前颈划三刀,并说‘你信不信我敢杀你’,吓得我马上求饶,他要我跪下,我就跪下,因为我要我的命。”
男友控诉女友先动手
华女:他这么大只 怎可能
女事主获救后,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男友见事迹败露后将凶器丢弃,并先行报案控告是女友先动手,企图颠倒是非,影响警方的调查。
刘小姐澄清,她不可能先动手殴打男友,毕竟对方身高180公分,体重90公斤,“大只”过她,毫无还手之力。
她说,所幸她找准机会逃出去后,便跑向邻居的门口猛敲求救,满身是血的她反而吓着邻居,被关上门。
“情急之际,另一边的女邻居看见我后,里面把我带进屋内躲藏,随后送我到沙登医院接受治疗并验伤。”
刘小姐说,她在验伤后于本月5日凌晨4时报案,却被查案官告知其男友已于凌晨2时报案,反而指控她先动手。
她说,事发后,男友还经常发信息骚扰她,她因害怕由始至终都没打开信息,对方甚至透过电子钱包,汇给她88令吉88仙,意义不明。
她补充,她召开记者会,除了讲述所发生的事实,也要予以澄清,她除了在被打期间挣扎和反抗之外,并没有动手,也希望往后对方不要再骚扰她。
没关键证据
警方无法援更严厉刑法对方男友
由于没有关键证据,无法形成有效的证据链,警方无法援引更严厉的刑事法典条文,例如企图谋杀罪来对付嫌犯。
张天赐指出,尽管涉案嫌犯已经被捕,但案件迟迟没有进展,查案官甚至要求女事主寻求律师的帮助。
他说,令他不满的是,查案官询问受害者是否有证据证明受害者是否有被男友打,还告知受害者此案证据不足,他认为这案件这么严重,警方不应这么追问受害者,应极力去找寻缺失的证据。
另外,马华雪兰莪州投诉局主任陈凯荣律师指出,他从警方那里得知,此案目前在刑事法典324条文(持械伤人)下调查。
他说,由于嫌犯在干案后,已将刀器和台灯丢弃,案发时没人目击,附近也没闭路电视,因此没有完整的证据链,难以采取更严厉的法令对付嫌犯。
“我明白警方的难处,惟希望警方落力调查,让嫌犯受到应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