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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再让叔叔载” 性侵侄女 狼叔叔监5年鞭3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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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16日讯)侄女放学回家,遭接载的叔叔一路上性侵,亲人大义灭亲举报后,被判坐牢5年及鞭笞3下。

29岁被告莫哈末阿兹占,骑摩哆载送有学习障碍的14岁侄女放学回家途中,在摩哆上猥亵侄女。

受害侄女隔日抗拒给叔叔载送上学,在母亲追问下,她向母亲哭诉遭叔叔侵犯,母亲事后带女儿到警局报案。被告于10月6日被捕。

(刘福来摄)


被告今日被警方押送麻坡第二地庭,被控于今年9月至10月3日,下午约2时至3时30分之间,在昔加末县巴隆迪姆垦殖区(Felda Palong Timur)触摸14岁少女胸部和下体,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刑。

被告俯首认罪,并向法官莎雅妮求情说,他的孩子仍在求学中,妻子没有工作,父母健康不好,包括父亲眼力不好每个月须到医院复诊,冀法官给予轻判。

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则建议法官严厉判处被告,被告身为受害者的叔叔,没有保护受害者,反而侵犯受害者,即使被告表示只侵犯一次,但已构成对受害者永久的创伤,并导致受害者不肯上学。

法官最终判处被告坐牢5年及鞭笞3下,坐牢期间须接受辅导,并在出狱后须接受警方监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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