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讯)“华裔富商绑架”案;两名华裔男被告今午被带往哥打丁宜法庭,面控销毁证据罪名,唯2人否认有罪,获准各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两名被告分别身穿红青上衣及短裤,穿着拖鞋及戴口罩,被警方押往哥打丁宜法庭提控。
控状指出,43岁的陈冠伟(Tan Kuan Wei,烧焊业者)及38岁的萧文彬(Siow Boon Pin,回收垃圾业者)于10月26日下午4时15分,在哥打丁宜的度假农场,企图包庇46岁被告钟思明免受法律制裁,销毁一把意大利制造的枪支、250颗子弹及一副手铐。(人名皆译音)
两人的行为牴触刑事法典201条文(销毁证据),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及罚款。
通译员以华语宣读控状后,两名被告否认有罪。
主控官符芳量及凯鲁丁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2万令吉保释金,让被告保外。
两名被告代表替被告求情时,要求给予适当的保释金额。
最终,法官诺卡丽娜允准两名被告,各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
法官谕令被告遵守附带条件,即不能骚扰受害者、受害者家人以及案件证人,两名被告每月也要到邻近警局报到,护照也要交法庭保管,直到案件审讯结束。
法官也裁定,此案展延至本月2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