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4日综合电)为了确保飞行安全,各国有不同的托运行李限制,但有游客知道行动电源(充电宝)应该随身携带登机,过安检时还是被没收、丢弃,事后才知道是违反了“1规定”。一名马来西亚女子日前搭乘飞机出境中国时,就是违反这个1规定,行动电源被海关没收。而一票网民惊呼现在才知道这个规定。
出国旅游最怕手机没电,但行动电源除了不可以托运、随身携带上机外,对电池容量也有要求。日前有马来西亚女子发文称,搭乘飞机出境中国时,行动电源被海关没收了,她表示不解,自己曾带该款行动电源多次出国都没事,为何在中国会被没收?
事实上,据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旅客携带的行动电源容量不能超过160Wh,且行动电源须清楚标示规格或数值,容量超标或标示不清楚都无法带上飞机,而原PO带的行动电源高达750Wh,违反规定,因此被安检人员要求丢弃。
然而此项规定并非只有在中国需遵守,台湾同样对行动电源有容量、外观限制,以华航、长荣、星宇为例,行动电源小于100Wh或2g锂容量且数量小于20个,不必经过航空公司同意;行动电源为101-160Wh或2g-8g锂容量,每人最多只能携带2个,且须接受检查;若行动电源超过160Wh或大于8g锂容量,则禁止携带。
文:台湾TVBS新闻网
图:视觉中国 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