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5日讯)“对我和妈妈而言,这是最好的屠妖节礼物!”
一名在4年前面对谋杀姑母被提控的印裔男子,今日获芙蓉高庭法官拿督罗哈妮以控方无法提出表面证据为由,宣判谋杀罪名不成立,被告获无罪释放。
控状是指48岁的印裔男子哥比纳登,于2021年3月3日至4日,晚上7时30分至凌晨3时30分之间,在仁保县阿逸依淡一间屋子涉嫌谋杀51岁的印裔女子妮玛拉,抵触刑事法典第302项条文(谋杀),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死刑。
哥比纳登的这项提控自2023年开庭后,法庭先后传召了13名证人出庭作证。
2名律师哈里斯及南扎尼今日代表哥比纳登出庭辩护,此案的主控官为凯仑尼沙。
哥比纳登获得判决结果,事后在庭外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今日的这项判决,对于他及人在家乡的老母亲而言,就是屠妖节最好的礼物。
“我当下已等不及要飞奔到位于阿逸依淡的班达斯里仁保住家,当面亲口告诉母亲:妈妈,我被释放出来了,对于人在远处的母亲,我内心只有满满的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