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16日讯)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峇基证实,揭发州议员集体贪污的告密者仍未向反贪会做出正式投报。
他强调,反贪会不能根据社媒所流传的内容采取行动。
“我要知道这些州议员的角色是什么,这些都只是发布在社媒。我身为首席专员,且作为调查单位,我不能依靠社媒上发布的内容(展开调查)。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当事人所指的视频。
“对于我们来说,就只有对方所提供的17秒录音。我不能评论谁是涉及其中的州议员。”
阿占峇基今日出席反贪会与媒体射击活动后,如是回应媒体询问。
他也证实,揭发此事的告密者在其律师与反贪会高级官员会面前,也有致函给他。
“在他的律师与我的高级官员会面前,他确实有致函给我。我已指示两名高级官员与该名律师会面密谈。
“遗憾的是,他们转向媒体(揭露事件),进而出现各种各样的故事。”
阿占峇基早前致词时说,告密者课题经常被公众误解,以为任何人只要掌握贪污相关资料就能申请保护,唯我国在这方面的法令条规与国外不同,告密者不会自动获得保护,而是有相关的法令和程序,确保告密者免受不当的报复行动。
“须依法行事,以确保其有效性及免被滥用。
“告密者不可将罪行公诸于世后,才在告密者保护法令下申请保护。因他可能泄露了自己的身分及未确定其真实性的资讯。
“所以未向执法机构投报,就寄望执法当局提供保护时不合理的。”
他提及,若告密者涉及自身所揭发的不当行为,就不符合资格申请保护,而该法令第11(1)条文已清楚阐明,执法机构可取消对涉及其中的告密者的保护。
告密者须向政府执法机构投报
阿占峇基表明,若告密者要申请保护,就需要向政府执法机构投报。
“在符合法令规定的条件后,反贪会将依据告密者保护法令,对保护告密者作出相关承诺与保障。”
他说,其中,告密者的身分和所提供的资讯均予以保密,包括在法庭诉讼期间,且不会因告密而受到民事、刑事或纪律处分,并免受任何因告密带来的对付。
他也说,当局也会为与告密者相关的人士提供保护。
此外,阿占峇基也提醒,在2009反贪污法令第25条文下,任何人若未有举报贿赂行为,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和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同时,未有举报索贿行为,也可面临监禁和罚款。
他表明,打击贪污和打造廉正和没有贪污的社会,是大家的共同责任,并欢迎公众支持反贪活动,及向反贪会提供资料,以便当局可采取适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