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内政部在2023年5月,充公斯沃琪(Swatch)集团(大马)私人有限公司,以彩虹旗为设计灵感所推出的“Pride”系列172块手表后,高庭今早谕令内政部必须从今日算起的14天内,向该公司归还这些总值6万4795令吉的手表。
网媒“马来邮报”报导,高庭法官拿督阿马吉星今早宣判时,裁定内政部在去年到国内多家Swatch专卖店搜查,并充公上述172块手表的行动并不合法。
法官指出,这是因为内政部当初是在没有搜查令下,到上述手表品牌的专卖店展开搜查,因此搜查行动是属非法。
他补充,由于内政部展开的搜查行动不合法,因此裁定该部在去年5月,发布通知书阐明充公上述手表的行动也不合法,因此撤销有关通知书。
法官说,内政部是在充公上述手表后,才通过宪报对斯沃琪推出的“Pride”系列手表颁布禁令,因此意味斯沃琪集团(大马)私人有限公司在该部充公手表时,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此案的禁令是在充公行动后才颁布,因此在充公当时,申请人(上述公司)没违反任何法律。”
阿马吉星今早是为斯沃琪(Swatch)集团(大马)私人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检讨申请,挑战内政部在去年充公该公司以彩虹旗为设计灵感所推出的“Pride”系列172块手表一案宣判时,作出上述裁决。
Swatch Malaysia是于去年6月24日,针对内政部在5月到多家Swatch专卖店搜查,并充公上述系列颜色鲜艳的172块手表,向高庭提呈司法检讨申请。
该公司在申请通知书中,寻求高庭撤销内政部针对有关充公行动所发布的通知,并谕令政府在高庭发出庭令的5天内,把所有手表归还给该公司。
随后,该公司于去年7月17日,向高庭要求修改申请通知书,以纳入该公司要求的另2项庭令,包括寻求高庭撤销内政部官员,到Swatch专卖店搜查和充公手表的决定与行动。
高庭于去年7月20日,在政府没有反对的情况下,批准该公司修改申请通知书的要求。
高庭于去年8月23日,在政府没提出反对之下,向斯沃琪(Swatch)集团(大马)私人有限公司发出准令,允许该公司可通过司法检讨申请,挑战内政部充公该公司以彩虹旗为设计灵感所推出的“Pride”系列172块手表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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