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寻求撤销她被控12项洗黑钱和5项因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控罪的申请,让她获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在聆听申请人罗丝玛的代表律师及控方陈词后,作出上诉裁决。
他认为,控状确实没有说明罗丝玛犯下罪行,同时也出现重叠性,因此是存有缺陷。
“在对罗丝玛控状中,并未具体说明了她直接参与涉及非法收益的交易,也没有明确交易的性质,又或者罗丝玛是如何直接参与其中。
“这些指控未能揭露洗黑钱罪的关键要素,包括涉及洗黑钱的交易、被告的行为,以及指控中提到的资金。
“此外,这些控状也没有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所阐明的透露交易(实情)。因此,在没有披露这些指控的相关非法活动下,但非法活动的收益却不知从何而来。”
法官补充,在缺乏这些要素,这些指控仅仅描述了将一笔钱存入银行户头的行为,在法律上并不构成犯罪。
他说,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对当事人作出的指控,在日期和金额都存在重叠,但被告涉嫌的罪名仍是洗黑钱,但洗黑钱必须源于严重罪行或先决罪行,才能形成非法活动,因此在这当中并不存在洗黑钱过程。
[TERKINI] Mahkamah Tinggi Kuala Lumpur melepas dan membebaskan Rosmah Mansor daripada 12 pertuduhan pengubahan wang haram berjumlah RM7 juta dan lima pertuduhan gagal isytihar pendapatan kepada LHDN antara 2013 hingga 2018
— BERNAMA (@bernamadotcom) December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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