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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1分鍾等電梯 男被當“早退”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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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5日綜合電)近日,湖北武漢發生一起引人關注的勞動爭議案件,一名陳姓男子因為提早1分鍾等電梯,結果被公司以“早退”為由開除。之後,雙方鬧上法院,最終陳男勝訴。

武漢一名男子因提早一分鍾下班等電梯,被公司視為早退而開除,怒告公司最終獲得勝訴,事件曝光在社群媒體引發熱議。

據報導,陳男於2022年2月在武漢某科技公司工作,並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約。然而,該公司在2022年9月至12月期間發現,陳男多次因等電梯而早退1分鍾。公司調查後,根據其員工手冊規定,認定陳男的行為屬於嚴重違紀,最終決定解除他的勞動合同。

陳男隨後向武漢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及年休假工資。仲裁委員會裁決支持了他的訴求,認為公司的解雇行為不合法。隨後,公司不服裁決,提出上訴,但東湖高新區法院最終維持了原判,認為公司將早退1分鍾視為違紀缺乏合理性,且在整個過程中未對陳男的早退行為進行及時通報,屬於不當處理。

此事件在社群媒體上引發了熱烈討論,許多網友對企業的勞動管理表示不滿。有網友留言表示,“早退1分鍾要開除,拒絕免費加班2小時也要開除,不知道什麼能讓企業遵守勞動法”,另有網友指出,這樣的情況在年底時期愈加普遍,並質疑某些主管即使不來上班也無事可做,顯示出企業在執行勞動法方面的雙重標準。

文 綜合報導
圖 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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