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旅遊客貨車(van persiaran)因乘載7位或以上遊客時沒有導遊陪同,頻遭執法單位開出高達1萬令吉罰單,讓業者頭疼不已。
大馬小型巴士司機公會會長沈開祥指出,旅遊客貨車載客量小、最多也僅是17位乘客加1位司機,執法單位以旅遊巴士(bas persiaran)的標準對待旅遊客貨車,實在不妥當。
“一般旅遊巴士載客量是44人,但客貨車與巴士卻同被歸類為旅遊巴士,並強製規定載客7人以上需導遊,現在載5、6人且沒有導遊時,他們也就來找麻煩。

“我們建議政府區分旅遊客貨車與巴士,讓兩者有各自的規定,並且取消7人以上需導遊的規定。”
他今日和逾70名旅遊客貨車司機高舉大字報,投訴有關規定不恰當;出席者包括公會委員餘傑生和旅遊代理詹德蘭。
“現在的旅遊趨勢與以往不同,遊客通過小紅書等社交媒體,便可搜索到有什麼景點可遊玩,甚至都不需導遊。
“遊客一行約10人來到大馬,包車1天800令吉,在吉隆坡聘請導遊1天8至10小時收費250令吉,加班另計,遊客來遊玩5天,便要給5天的導遊費,有時還需另加導遊住宿費。”
他說,遊客了解收費規定後會和他們協商不聘雇導遊,因有關費用太過高昂,但旅遊公司不聘導遊便可能被旅遊部開出1萬令吉罰單,若不應和遊客又會失去生意,實在兩難。
他感激旅遊、藝術及文化部長拿督斯裏張慶信為大馬宣傳帶來眾多遊客,但希望身在東馬的他,也能關注半島旅遊客貨車的課題,聆聽業者聲音。
注冊旅巴須有導遊陪同 即便隻是載客往機場
沈開祥說,所有注冊的旅遊巴士須有導遊陪同,即便隻是載送客人前往機場。
“旅遊部曾在2006年批準載送7人以下的旅遊客貨車不需配有導遊,但3年後該條例即被取消。
“2019年,我們多次寫信申訴此事,但都得不到回應,加上換了3屆政府,該課題也擱置,這個星期內我們會再次提交備忘錄。
“目前無論車型大小,旅遊客貨車和巴士都在‘Bas Persiaran’下注冊,須承擔的費用及遵守條例也相同。我們希望政府增設‘Van Persiaran’選項,讓該行業更具競爭力。”
餘傑生透露,陸路交通局(JPJ)原本僅針對車輛安全措施執法,現在卻以旅遊客貨車沒有導遊隨行理由,向旅遊客貨車司機索賄,否則將向旅遊部舉報。
“陸交局設路障時可以檢查車輛安全措施,但客貨車每半年會到電腦驗車中心檢查一次,很少有問題。
“按理說當局無法對乘載7人或以上的遊客沒有導遊陪同一事開出罰單,但他們威脅司機給錢,不然將打電話叫他旅遊局的朋友來開罰單。”
他說,旅遊客貨車經過繁瑣程序才申請到準證,他們合法運營卻還要面對執法當局為難,對他們甚是不公。
“旅遊客貨車與電召車同樣搭載遊客,執法單位卻僅針對前者。”
他也說,強製遊客聘請導遊,不僅會讓旅遊客貨車失去客源,遊客改搭電召車或無證載客轎車,也增加旅遊風險。
“當局是自2024年年中起,往返雲頂路程發生幾起客貨車翻覆意外後,才開始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