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從4月1日起,國內商店將不再公開展示香煙和電子煙產品。
相反,商家需使用封閉的貨架或櫥櫃售賣產品。
此舉符合2024年公共衛生煙草與吸煙產品管製法令,禁止在食肆和零售店的貨架上展示吸煙產品。
該法令於2024年10月1日生效,涵蓋了有關注冊、銷售、包裝、標簽和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的規定,包括禁止在零售店展示所有煙草和電子煙產品。
吉隆坡、檳城和雪蘭莪州已提前通知商家,準備從4月1日起執行禁令。
根據《星報》報導,吉隆坡市長拿督斯裏麥慕娜指出,吉隆坡衛生局將在寬限期結束後開始執法。
“自該法令生效以來,衛生局已走訪銷售香煙和煙草產品的零售商店,並向商家提供了解釋和公告,例如便利店。”

雪蘭莪州青年、體育和創業委員會委員納吉萬哈利米說,該州可能會效仿,並形容這是正確的舉措,也是周二州行政會議議程的一部分。
“這是一個很好的舉措,我認為我們也應該考慮在雪蘭莪州實施這一舉措。”
檳州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魏子森說,州衛生局將監控攤位,確保他們不會在零售店展示吸煙產品。
“個人可被處以500至3萬令吉罰款,而公司則可能被處以最高30萬令吉罰款或入獄。”
2024年公共衛生煙草與吸煙產品管製法令於去年10月生效,但衛生部提供了寬限期,直到今年4月1日才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