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4日訊)涉嫌索賄2萬令吉,而遭反貪汙委員會逮捕的“當今大馬”記者南達古馬,今早被控索賄罪,惟他不認罪。
現年42歲的南達古馬,被控於今年2月28日在莎阿南凱煌酒店,向巴基斯坦籍中介莫哈末紮希索討和收取2萬令吉,以換取撤下已上載文章,和不再撰寫某外勞機構被指卷入犯罪集團的文章,而遭反貪會逮捕。
他因此牴觸2009年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6(a)(a)條文(索取或接受賄賂),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期及不少於賄賂金五倍的罰款。
主控官阿麗絲伊紮蒂副檢察司建議以2萬令吉保釋金、交出護照及每月一次,到附近反貪會辦事處報到等條件 ,讓被告保外候審。
而被告律師普索塔曼則以被告為家中經濟支柱,妻子是主婦,還有兩名18歲及11歲女兒,要求法庭減低保釋金至5000令吉。
“他是一名獲獎無數的記者,為大馬政府願意奉獻自己的生命,以身犯險去調查,他也堅信司法是最好的保護。”
地庭法官莫哈末納希爾最後決定被告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並擇定4月23日為案件過堂。
早前報導指南達古馬巷堅稱,是受某州級移民局主任,為調查“飛人”集團案而身犯險境,假裝收賄以準備收集罪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