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6日訊)“馬賽地逆駛撞死華裔情侶”案;32歲華裔男子今日在妻子的陪同下出庭,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惟他不認罪,獲準以5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釋,以及暫被吊銷執照直到案件結束。
32歲的被告顏登輝(譯音)於今日上午9時左右,在妻子的陪同下,抵達新山推事庭面控。被告身著灰色上衣、長褲和球鞋,並佩戴口罩和帽子,遮掩全貌,在前往法庭途中低頭望地。
根據控狀,被告被控於2023年10月5日淩晨約4時20分開著一輛車牌JQH 999的轎車,在新山區蘇丹依斯邁大道第6.5公裏處的路段危險駕駛,導致車牌JUY 6861的轎車司機陳家慶及乘客王琬淩死亡。
(視頻拍攝:謝心昉)

被告的危險駕駛行為抵觸1987年道路交通法第 41(1)條文(危險駕駛致人死亡),一旦罪成可被判處不少於5年且不超過10年的監禁,以及罰款不少於2萬令吉至不超過5萬令吉,並被吊銷駕駛執照不少於5年。
由於被告不認罪,主控官努哈基米副檢察司要求推事提高保釋金至1萬令吉,並且須要一名擔保人及吊銷駕照。
代表律師蔡學捷為被告求情時說,被告的月薪5000令吉,需要贍養退休父母、妻子和9個月大的孩子,希望降低保釋金額。
最終推事努法蒂準許被告以5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釋,以及暫時被吊銷執照直到案件結束。
推事定於4月24日過堂,以提交相關文件。

新聞背景
根據早前報導,這起事故於2023年10月5日淩晨4時許發生,嫌犯當時開著馬賽地轎車,在蘇丹依斯邁大道第6.5公裏處,即浩然山莊至依斯幹達布蒂裏路段上逆向行駛,終釀致命車禍。
當年30歲的被告,撞上一對華裔情侶吉格斯(Giggs)陳家慶及王琬淩(皆19歲)共乘的車輛,導致小情侶當場斃命。
被告當時身受重傷,後被送往新山中央醫院接受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