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8日訊)4年前轟動一時的“毒打2名齋戒月禁食保鏢”案;47歲華裔富商曾子揚今日3項罪名,包括刑事恐嚇、引發宗教仇視及蓄意傷人等,全部成立,遭判處總計6年10個月監禁及罰款共2萬2000令吉。
推事西蒂蘇巴達宣判,3項罪名分別判監5年、1年及10個月,且分開執行,曾子揚共需坐牢6年10個月,及罰款共2萬2000令。

推事同時駁回辯方律師有關暫緩刑罰以上訴的請求,諭令被告即日起被押往加影監獄受刑;被告若交不出上述罰款,將以額外21個月監禁取代。
根據首項控狀,被告觸犯刑事法典506條文(刑事恐嚇以致死亡及重傷),被判5年監禁及罰款1萬令吉,若交不出罰款,以12個月監禁取代。

次項控狀,被告抵觸刑事法典298條文(引起不同宗教憤怒及仇視),被判監禁1年及罰款1萬令吉,若交不出罰款,以坐牢6個月取代。
第3項控狀,被告抵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被判坐牢10個月及罰款2000令吉,若交不出罰款,以監禁3個月取代。
被告曾子揚今日帶口罩及穿著一身白衣褲出庭,他在推事宣判罪成禁監刑罰後,神色黯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