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組屋10年內不能賣 重新供回貸款.須和銀行接洽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市局組屋10年內不能賣 重新供回貸款.須和銀行接洽

房子被拍賣不成,陸續出現狀況,讓屋主感到莫名其妙。



⊙何小姐指出,他和家人原本居住爸爸購買的一間吉隆坡市政局組屋,已住了五六年,但父親在兩三年前,因沒能力繼續供房子,所以房子被銀行拍賣。

她說,房子被拍賣后,她和家人暫在外租房子住,以為事情已告一段落。

“可是年初,我們接到銀行的來電,指父親的政府組屋在名字轉換程序出了問題,無法成功轉換去新屋主的名字。”



她說,銀行諮詢父親是否有意思重新供回房子,父親同意了,銀行則表示會在短期內發出一封正式的信件,證明屋子將由父親繼續擁有。

“但我們等到現在,都沒有下文,打去相關單位也問不到結果。”

★吉隆坡市政局公關哈山

根據程序,任何政府組屋不能在10年內出售,所以我相信何小姐父親的案件是因為這個因素,才導致轉換名字程序不能進行。

在這種情況下,何小姐的父親若要繼續擁有房子,則必須和銀行接洽,畢竟他購買房子只有五六年,根本無法在這個時候進行轉名程序,對新的購屋者也不公平。

我必須強調,市政局的房子一旦被售出,就不再和市政局有關,屋主必須和銀行接洽貸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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