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非法外勞受促立即到鄰近移民局自首,免遭更嚴厲對付,被控上庭!
移民局總監拿督斯里慕斯達法促請非法外勞,在“3+1自願遣返計劃”下自首,否則,在相關法令下,將面對1000令吉至3000令吉罰款或監禁。
“雇主也無可倖免,他們將面對5000令吉罰款;若被控上庭,得面對每名非法外勞1萬令吉罰款。”
他說,若自首,非法外勞繳付共400令吉罰款及出境費後,即可安全被遣送回國;他們還是會被列入黑名單,定期內不得入境我國。
慕斯達法今日出席“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ABTC):共促商務旅行”匯報會後,受訪時說,“3+1自願遣返計劃”與政府實行的重聘計劃一樣,會在12月31日結束。
他說,移民局扣留中心空閒有限,且須承擔資源費用,因此,會加快調查、提控及驅逐出境程序。
再者,他指出,展開非法外勞逮捕行動至今,全馬共逮捕逾2000名非法外勞及44名雇主。
提到護照遺失罰款政策時,他指出,肯定會在今年落實,確實時間有待公佈。
較早前,慕斯達法透露,大馬1999年至今年6月共發出7萬3692張ABTC,在19個經濟體中,大馬發卡量排列第7。
“ABTC如今只需每5年更新一次,費用僅100令吉,而大馬目前共有1萬4720名活躍持卡人。”
他指出,ABTC持卡人可使用經濟體國際機場設有的特別通道,以節省通關時間,且進入絕大部分經濟體時,無需申請簽證。
出席者包括大馬亞太經合組織企業諮詢委員會(ABAC)主要成員丹斯里阿茲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