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事頭條】成本將暴漲 業者吃不消 魚場換水徵生水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大城事頭條】成本將暴漲 業者吃不消 魚場換水徵生水費

報導:郭貞黎
(吉隆坡3日訊)一旦雪州政府于7月開始征收“生水費”,面積1公頃的養蝦場預計每年需付至少3000令吉的“生水費”,耗水量大的養魚場則平均每月需耗資數百至上萬令吉不等,業者經營成本暴漲。



當局征收的“生水費”為每立方米5仙,業者另需繳付每年更新的650令吉排污費、200令吉抽水執照費、150令吉的安裝水錶費等。

隨著當局欲征收“生水費”,意味著養蝦、養魚業者不管是使用海水或河水,都逃不過付水費。

據悉,雪州養蝦場主要設在沙白安南至摩立沿海一帶,面積從最小0.3公頃至1公頃大,但業者同時可能擁有數個養蝦場。



養魚場則位於八丁燕帶一帶,小型魚場從5畝起,大型的則100至200畝,其中淡水魚池每5畝土地可開闢20個淡水魚池,每個水池的容水量約是500立方米,海魚池則是每半公頃或1公頃一個,1公頃魚池的容水量為5000立方米。

據瞭解,一公頃養蝦場的容水量是5000平方米,最基本是每年兌換3次水源,但若水源污濁就得換水,因此一年需換水至少6次,每次約是兌換其中的30%至50%水供,約需1000令吉“生水費”,平均每年3000令吉。

養漁業不管是在陸地上的魚場或海上“奎籠”,通通都需付“生水費”,淡水魚場需每天保持水流,使用抽水機的養魚場每3天需兌換30%的水源,業者保守估計每月需付數百至上萬令吉不等的“生水費”。

養蝦協會要求對話

馬來西亞養蝦協會希望能與雪州行政議員再迪舉行對話會,否則將號召業者前往雪州政府進行抗議活動。

該會主席賽奧馬接受電訪時說,他們已致函雪州行政議員再迪,業者希望能在近期內和雪州政府、行政議員等舉行對話,解決徵收“ 生水費”的問題。

他說,如果對話會沒下文,該協會進一步行動就是前往雪州政府前,高舉大字報展開抗議及呈交備忘錄。

他非議雪州水供管理機構向養蝦業者徵收“生水費”的舉動,並認為這讓業者每年至少需要承擔額外的3000令吉“生水費”,加重業者的經營成本。

“我們希望通過對話會能解決此問題,希望州政府取消此政策。”

賽奧馬說,在雪州,2至10公頃的養蝦場佔58%,有40%的養蝦場是介于10至50公頃之間,剩下的超過50公頃。

再迪:條令已存在沒執行

雪州行政議員再迪說,養蝦、養魚等養業者所繳付的每立米(m3)5仙的“生水費”,是以商業用途計算。

再迪接受電訪時說,再迪說,由于此政策已在2005年7月1日的州行政議會通過,屬于原本已存在的條令,只是長期以來沒有加以執行。

他說,當局目前執行相關政策之時並無須再帶入行政議會中通過。

納商業用途

“我們目前已關注有關課題,尤其是針對‘生水費’計算方式, 將和雪州水供管理機構進行檢討。”

他說,根據雪州水供管理機構提供的資料,凡超過10公頃土地的養蝦場,業者需每年繳付650令吉的排污費執照。

他指出,至于抽水活動則沒有土地面積限制,但涉及所有使用生水的業者。

他說,“生水費”分成兩個部分,分別是公共用途(utiliti awam)每立方米1仙,商業用途則每立方米5仙。

“人工養殖業如養蝦、養魚等都被歸納為商業用途,業者需要繳付每立方米5仙的生水費。”

漁業局配合辦匯報會

雪州漁業局副總監諾哈斯瑪雅娜說說,雪州漁業局曾配合雪州水供管理機構舉辦匯報會,主要講解徵收“生水費”的情況。

諾哈斯瑪雅娜接受電訪時說,在接下來的6月份,當局將在瓜雪和白沙安南舉辦另兩場匯報會。

她說,由于該局只是配合雪州水供管理機構,通常都由當局通知業者,由雪州水供管理機負責講解。

邱興順:應體恤養殖業者

馬來西亞水產商公會會長邱興順說,該公會已致函雪州大臣阿茲敏阿里,希望大臣能體恤水產養殖業者的處境,取消“生水費”。

邱興順接受電訪時說,公會希望能和大臣舉行對話,以討論雪州水供管理機構要徵收“生水費”的事項。

他說,公會曾試圖與雪州水供管理機構聯系,但該機構聲稱只是召集養魚業業者,向業者匯報徵收“生水費”的情況,卻不願接見公會,讓公會無從進行協調。

他指出,該公會共有170位會員,其中70%屬于公司營業性質,其餘30%是屬于個人業者。

他說,征收“生水費”對該行業影響深遠,因不管是養殖淡水魚或海魚,業者每月都需承擔相當大的經費,每月多出數百令吉至上萬令吉不等。

“海上奎籠業者同樣要付‘生水費’,只是不知當局如何計算。”

他說,一旦上述政策執行,相信會對養魚業者造成很大衝擊,可能促使部分業者結束營業。

他指出,目前,大部分大型的養魚場都在八丁燕帶,當地至少有介于1000至2000公頃之間的土地是作為養魚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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